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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漢之光華高級合伙人余明偉先生接受了香港經濟日報記者陳靜瑩的采訪。在本次采訪過程中,余先生分別介紹了內地專利申請、委托專利申請的基本流程及收費情況,以及專利代理機構的行業狀況,并結合具體案例對港商在內地投資申請專利時的注意事項進行了詳細分析。
為了引起港商對專利權保護的重視,余先生分別介紹了香港知名服裝品牌G2000、某玩具廠因專利權問題而蒙受巨大損失的案例。
第一個案例:G2000是香港知名的服裝品牌,早于1992年在內地注冊商標;但因注冊類別不當,數年前被一名內地人搶先注冊并控告侵權。G2000最終在訴訟中敗訴,更需賠償對方2000萬元人民幣。
第二個案例:某玩具廠甲開發了一款新型玩具,一直未申請專利。后來該廠技術員工乙離職自立門戶,并搶先申請專利,成功搶去投標訂單。
余先生分別從專利理論、實際操作注意事項、事實例據方面分析了專利申請對于企業的重要性。
針對港商在內地就專利權方面出現的一些問題,余先生有如下建議:
1、自己創新的發明創造應該及時申報專利,讓產品得以進入商場銷售,并獲得之后的市場壟斷;
2、為防專利外泄,要做好保密管理工作;
3、覓代理申請,留意部門分工;
4、根據產品特點選擇專利類別(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5、港企進入內地市場,應及早注冊商標。
余明偉先生此次采訪內容分別刊登在香港經濟日報2010年7月7日A19版和2010年7月8日A14版。相信此次采訪活動對于港商在內地經商過程中就知識產權、專利權的保護形成有層次,明朗化的認識具有很強的指導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