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隨著“中國制造”,“中國創造”走向世界,漢之光華將以卓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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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之光華知識產權服務機構執行合伙人余明偉先生受邀演講了“專利撰寫質量評價標準”,據悉這是國內知識產權界首家服務機構系統地提出如何客觀地評價專利撰寫質量,并形成了企業標準。
漢之光華余明偉先生認為分享這個主題,一方面是因為專利撰寫質量評價是服務機構的內在要求,其實現在也是很多知名企業內部對于專利品質進行管控的要求,例如如何提高專利質量,如何評價服務機構及專利代理師;另一方面,專利撰寫質量評價標準的創意提出到現在標準成文發布,經過了4年多的時間,包含了六位資深專利審查員、幾十位專利代理師的不斷優化才形成。
“專利撰寫質量影響專利權的獲得、專利權的穩定性以及專利維權的有效性。其對于專利運營所關注的高價值專利、高質量專利也是基本的保障。”余明偉指出。撰寫質量對于專利權穩定性的影響可以體現在權利要求保護范圍不清楚、權利要求保護范圍過大、權利要求得不到說明書支持、獨立權利要求缺少必要技術特征等方面;撰寫質量對于專利權穩定性的影響體現在如果未考慮侵權判定原則,則可能出現權利要求保護范圍太小、保護主題不全面、布局缺陷導致等同原則受捐獻原則限制而無法使用等情況。因此,制定《專利撰寫質量評價標準》至關重要。
《專利撰寫質量評價標準》主要遵循六大原則:
一、專利代理師的職業道德與執業素養;
二、撰寫前對技術交底書中技術方案涉及的現有技術是否充分了解;
三、是否對技術交底書中的技術方案進行充分挖掘;
四、是否充分考慮專利審查過程中專利獲權需要滿足的要求;
五、是否充分考慮撰寫對侵權訴訟、無效階段的影響;
六、是否充分考慮企業知識產權管理人員的反饋評價。
《專利撰寫質量評價標準》主要以《專利法》《專利法實施細則》《專利審查指南(2010版)》《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侵犯專利權糾紛案件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09〕21號)《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侵犯專利權糾紛案件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二)》(法釋〔2016〕1號),以及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專利侵權判定指南(2017)》為法律依據。
《專利撰寫質量評價標準》作為漢之光華知識產權專利代理工作的指導標準,現已實施在代理工作的信息化系統中,成為業務標準流程的一部分了。在業務實踐中,經過幾十位代理師、數千件案件的反復磨合,經過多位企業知識產權管理人員的反饋與建議,該標準獲得了較高的認可,趨于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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