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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專利局(EPO)主席通過2021年1月25日的決定,依據《歐洲專利公約》第10條第2款,對歐洲專利局審查指南(EPC指南)進行了修訂。修訂后的EPC指南將于2021年3月1日生效,并作為2021年3月版出版,取代2019年11月版。
可用格式和修正版本
經修訂后的EPC指南可以在歐洲專利局官網上以HTML和PDF格式獲得。
對于已修訂內容的查看,可以通過在線的HTML版本,勾選右上角的“顯示修改”框,查看修改內容。當然,還可以下載pdf格式的指南,包括顯示所有修改的版本以及修訂后的最終版本。
EPC指南查看及下載地址:www.epo.org/law-practice/legal-texts/guidelines.html
EPC指南主要修訂簡述
2021修訂版EPC指南對其中8個小節均進行了修正及補充。
★A部分
A?III,6.7
列舉了目前發布具有EPO接受的數字簽名的電子優先權文件的專利局;更新了與日本專利局的優先權文件相關的程序;
A?IV, 1.1;A?IV, 1.2;A?IV, 1.3
闡明有關分案申請的程序;
A?IV,4.4
新增加的一個小節,用于詳細介紹請求生物材料樣品相關的EPO程序;
A?X,5.2.7
新增加的一個小節,用于詳細介紹有關程序性及其他請求的應付款的EPO程序。
★C部分
C?III,2.3
闡明在根據規則164(2)支付檢索費并同時提出新權利要求時的程序;
C?VII,2.1-2.5
考慮到可以通過視頻會議舉行非正式會晤而進行的相關修改。
★D部分
D?VI,8
新增加一個小節,詳細介紹關于請求延期異議程序的程序。
★E部分
E?II,2.4
闡明哪些通知將以電子方式發送;
E?III,2.2
新增加一個小節,詳細介紹關于在EPO處進行口頭審查程序的新規定;
E?VIII, 4.3
將秘魯專利局納入EPO的PPH合作伙伴名單;
E?VIII,1.6.2
新增延期相關規定;
E?XII,7.4.4
新增加一個小節,詳細介紹了與Interlocutory Revision有關的程序。
★F部分
F?IV,4.5.2
增加了詳細的對動植物相關權要的基本特征的要求;
F?IV,4.12
根據擴大上訴委員會第G 3/19號決定而對生物科技領域的相關規定進行了修改;
F?IV,4.24
新增加一個小節,涉及氨基酸或核酸序列相關術語(例如,同一性、相似性)的解釋;
F?V
更新了各小節,以與提出缺少單一性的異議時使用“最少推理”的常見做法保持一致。
★G部分
G?II,3.6.4
新增加一個小節,詳細介紹與數據庫管理系統和信息檢索有關的審查程序;
G-II,5.3
修改以詳細介紹多能干細胞相關的EPO程序;
G-II,5.6
新增加一個小節,詳細介紹與抗體有關的EPO程序;
2021版EPC指南生效后,2022年修訂周期將從在線用戶咨詢開始。在線用戶咨詢將從2021年3月1日持續至4月12日。